兩部委取消“七項”水運行政收費
2015-10-21 10:13 瀏覽人次:
筆者昨天從縣地方海事處獲悉,據財政部、國家發(fā)改委《關于取消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項目的通知》要求,自10月1日起,取消包括船舶港務費、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等在內的7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,真正讓企業(yè)和廣大群眾實實在在地享受到政策紅利。
船舶港務費在本次取消7項收費中占據主要份額,是海事部門針對船舶在港口裝卸貨物收取的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,內河船舶每總噸收取0.25元。據筆者深入皖五河69號船隊了解,該船隊長年從事濱海森達熱電廠煤炭運輸業(yè)務,往返安徽淮南煤礦至濱海森達熱電廠,船隊為一輪12拖,總噸位為3650噸,輪船功率為184千瓦,取消收費前,每航次應交港務費為1917元。每月往返淮南和濱海一次要各交一次港務費,每月應交港務費為3834元。取消收費后,該船隊每年可減輕港務費負擔46008元。江蘇河海貨2號張船主說:“我這艘干貨船常年為濱海仁舟水泥廠裝運原料,往返于濱海至安徽銅陵,一個月至少跑兩個航次,一個月港務費就是1620元,一年下來,就減輕港務費近2萬元?,F在政府真正是為我們老百姓著想??!”